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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 沙特阿拉伯 R投资公司诉江苏J科技有限公司、王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2)苏0214民初8084号
    沙特阿拉伯王国R投资公司诉江苏J科技有限公司、王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沙特阿拉伯R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拉瓦夫公司”)被告:江苏J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捷斯曼公司”)、王某案号:(2022)苏0214民初8084号案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判决日期:2023年1月19日办案人: 周西眉 一、基本案情 被告捷斯曼公司经过审核成为阿里巴巴国际站的中国供应商付费会员,在阿里巴巴国际站建立二级域名英文网站http://wxjiesiman.en.alibaba.com,销售各种钢轨、低碳钢板等不同规格的建筑钢材。原告拉瓦夫投资公司为了实现本国住
    2023-02-13
  • 意大利S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N有限公司涉外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意大利S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N有限公司涉外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国际货物买卖中,黑客入侵卖方业务员的邮箱冒充卖方骗取买方的货款如何通过司法途径追回? 原告:意大利S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尔公司”)被告:江苏N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洋公司”)案号:(2021)苏09民初1015号原审案号:(2021)苏0902民初1010号案由:涉外不当得利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日期:2022年12月19日办案人: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周西眉律师 一、基本案情2020年5月,买方意大利赛尔公司与卖方INTCO MEDICAL (HK) CO.,LTD (该公司是上市公司,在全球几十个国家有销
    2023-01-30
  • 2022年12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
    2022年12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草案删去了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的规定。 自此,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不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企业自动获取进出口权(
    2023-01-03
  • 2022年11月28日 周西眉律师参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课程培训
    周西眉律师参加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研究院主办、贸仲香港仲裁中心承办的“2022年暑期/秋季《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课程”顺利结课。近20个国家1500名学员参加本次培训课程,涵盖了法官、仲裁员、律师、企业管理人员、法务、高校师生等多元化的法律职业人士群体。为期三个月的CISG课程紧紧围绕国际货物买卖这一主题,助力新形势下我国国际商事和涉外仲裁法律人才培养。课程开班仪式于2022年8月20日举行,贸仲香港仲裁中心筹备本期全体系、高质量、全英文授课的CISG专项课程。本期课程由六位在国际商事法律和仲裁法律领域拥有丰硕学术成果和深厚CISG案件实战经验的资深专家担任课程授课讲师
    2022-11-28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下违约方欠款利息的利率在中国法院及仲裁机构如何计算?
    ——比较(2020)闽0583民初8031号案与(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919号案来分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中,卖方的义务是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数量、质量的货物及相关的单据。买方的义务是支付货物的价款并收取货物。国际货物买卖中发生纠纷最多的是拖欠货款或货物的质量纠纷。国际市场是不断变化的,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经营状况恶化或支付能力下降的情况经常发生。卖方收到定金或预付款后,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不能交货或只能交付合同约定的部分货物。无论是买方拖欠货款,还是卖方不能交货或收到货款不发货,所产生的货款纠纷都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无论是拖欠货款还是返还定金,根据《联合国国际货
    2022-11-22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UNCITRAL Model Law o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简称《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1985年6月21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制定,1985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批准该示范法的决议,其宗旨是协调和统一世界各国调整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建议各国从统一仲裁程序法的愿望和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的特点出发,对该示范法予以适当的考虑。 《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共8章36条。第一章,总则(第1-6条);第二章,仲裁协议(第7-9条);第三章,仲裁庭的组成(第10-15条);第四
    2022-04-18
  • 2022年2月7日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202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基于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0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的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后经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会议纪要》共111条,分为三大部分:(1)涉外商事部分(1-50条);(2)涉外海事部分(51-89条);(3)仲裁司法审查部分(90-111条)。 该《会议纪要》涉外商事部分共有十个要点,共50条。这十个要点关于案件管辖、诉讼当事人、涉外送达、涉外诉讼
    2022-02-08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简称:RCEP)被全球刷屏,中国与东盟十国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共同签署的RCEP正式生效。RCEP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历经8年的31轮正式谈判,完成1.4万多页文本法律审核工作,这是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为复杂、最具发展潜力的一项自贸协定,这标志着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成功启航。RCEP协定由序言和20个章节组成,包括: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标准、技术
    2022-01-07
  • 跨境服务贸易 Trade in Service
    2021年9月2日,第一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在北京举行,与此同时,全球服务贸易峰会、跨境服务贸易法律论坛同期举行。2010年至2019年服务贸易年均增长超过货物贸易增速的两倍。涉外法律服务是服务贸易提供模式中的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外国仲裁机构将有机会在中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一、 什么是服务贸易?所谓服务贸易是指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他国境内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国际服务贸易划分为以下四种提供模式:(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从一成员的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
    2021-09-06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通过40周年国际研讨会
    2021年6月25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通过40周年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英文全称是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s of Goods, 简称CISG。1980年,联合国贸法会在维也纳颁布CISG,中国是CISG的11个创始成员国之一,中国于1986年向联合国提交加入书,CISG于1988年对中国正式生效。目前有94个国家加入该公约,出口大国的15个国家和进口大国的13个国家都是CISG的成员国。在一带一路的144个国家中,有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