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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西眉律师代理沙特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取得胜诉

浏览数量: 21     作者: 周西眉     发布时间: 2023-02-07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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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9日,周西眉律师代理的沙特阿拉伯王国拉瓦夫公司与江苏某公司、王某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取得胜诉。

  2021年8月17日,拉瓦夫公司与江苏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拉瓦夫公司向江苏某公司采购H型钢、低碳钢板、钢卷、钢轨等材料部量339.8吨,CIF 达曼港,合同总金额265000美元。付款方式为30%预付款,货装箱后见装箱单付40%货款,剩下的30%见提单复印件付清货款。交货时间为收到70%货款后15天到30天内发货。2021年9月2日,拉瓦夫公司向江苏某公司支付79500美元,2021年10月14日,拉瓦夫公司向江苏某公司支付106000美元。江苏某公司收到货款未发货,业务员注销手机、拉黑对方微信、WhatsApp等聊天工具。在经过几个月的反复联系仍未得到任何回复,遂聘请协力律师诉在江苏无锡某法院。

江苏无锡某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拉瓦夫公司与捷斯曼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江苏某公司应在收到70%的货款后发货,但实际并未履行发货义务。江苏某公司未履行发货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返还货款,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江苏某公司的对外贸易经营许可证载明其是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但实际出资只有100万。王某是江苏某公司的一人股东。江苏无锡某法院判决支持了拉瓦夫投资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江苏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退还185500美元,并支付利息,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王某对上述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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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2022)苏0214民初808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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