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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成功案件速递

浏览数量: 8     作者: 周西眉     发布时间: 2021-03-19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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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9日,周西眉律师代理宁波某有限公司与印度某公司在上海浦东的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宣判,宁波市某法院判决被告返还未发货的货款五万多美元并支付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两万美元,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保全费一万多人民币。

2020年2月,疫情在中国刚爆发,口罩是稀缺产品,国内很难买到。被告在印度新德里宣称有现货口罩,可以供货40万个,收到货款五天内发货,被告经微信向原告发了产品的视频。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电汇,货款签订合同后五天内全款付清。如未按时发货需支付给原告2万美元违约金。货物空运到上海。

原告宁波某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支付给被告,被告收到全款后,迟迟未发货,在原告的多次催促下,一个月后才发了不到20万个一次性口罩到西安机场。一周后原告收到口罩,但这些口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无法使用。原告起诉至宁波某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未发货的货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原告损失。

本案发生在疫情初期涉一次性口罩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证据材料全是英文,原告代理律师收案后依法聘请翻译公司将证据翻译成中文。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公正判决,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